本來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很溫順的人,結果自己後來想一想,好像不是這樣。
我覺得,可能要看看「溫順」這兩個字該怎麼定義吧?如果說,凡事跟著規矩走什麼的,那我的確從小到大都是個貨真價實的乖乖牌。可是這幾天,我突然發現,不是乖乖牌,而是「太固執」。
我總是有自己的堅持,而那樣的堅持的是非對錯都是由我自己定義,別人嘴巴都講爛了,我好像也不是很在意。只是很剛好,小時候的固執剛好符合了大人們對小朋友是「乖乖牌」的定義。例如說,放學回家要先做功課才能玩,或是,晚上一定要九點就上床睡覺就算有客人。這樣回想起來,以前的自己還真的是一個做事很有規律和毅力的人,如果我能一直維持下去就好了,真的。
長大了之後,這樣的固執也隨著旁人的閒言閒語被磨掉了不少,人言可畏,雖然想起來後悔,卻還是慶幸到今天仍有保留了一點那樣的自己。例如說,我的螢光粉紅電腦保護殼,一開始裝上去的時可真的是到處被唾棄,嫌我的電腦太閃、上課的時候容易被教授發現、坐在我的旁邊有點丟臉之類的,可是也不知道是哪來一股傲骨之氣,或許是臉皮太厚?儘管中間有一度心想有那麼糟嗎?還是一直堅持不換殼,況且這是別人不要送我的,不用白不用嘿~(結果這才是重點吧?),到了今天大家根本就已經習慣它的存在,我還深深地以我的電腦殻為傲呢哼。
還有我選擇指甲油的顏色總是被棄嫌,擦了幾次鮮紅色之後,至今有三個老師來關心過,一次是因為我拿著電鑽在鑽木板,某老師覺得紅色指甲油的手和機具這兩個衝突很有趣;另一次是一名教授打趣地問我為什麼會挑紅色來擦?我說:「現在不擦,等我三十歲再來擦不就太老了嗎?!」,他的一臉恍然大悟讓我覺得好有勝力感!一直都很喜歡擦彩色亮片這件事情,也是一直被嫌棄BlingBling很俗,我卻深深地覺得這是一種童趣你們都不懂這樣,況且落漆都不會被發現不是很好嗎?一直補指甲油很傷指甲的。(因為亮片少幾片也不會被發現嘛!)
總而言之,在很多小事情一樣我總是這麼固執著。一定要看民視八點檔、動畫要去電影院看、廟口的歌仔戲絕對是國粹、巷口的電子花車是台灣文化不能沒有、世界上最完美的搭配是紅配綠...... 那些好像很俗、很笨的事情,卻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調味劑。還有對於我想要念的研究所,幾乎對所有知道的人都覺得不可置信,套一句一個人跟我說過的話,我真的耳根子很硬,因為即使是錯的事情,我也想要自己去證明那是錯的,如果只靠別人的片面之詞來決定自己人生該長得如何,我還不如跌跌撞撞走一回,雖然笨,但也活得夠瀟灑。
最近的固執,儘管小鴨被ㄉㄧㄤ得很慘還是想來朝聖一下,kerker,不是為反對而反對,就當我只是一個怪怪的女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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