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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8月1日 星期三

【告白】I

最近,認識了一種文體叫做「意識流」
驚訝的發現,原來以前我在網誌上打的那些文章都是意識流,
想到什麼就說什麼毫無句式、文法以及邏輯可言,
讓讀者像是坐著小船在我的腦海裡載浮載沉。

事實上,我還蠻喜歡意識流所帶給讀者的猜疑感,
因為讀者無法真正了解作者心中真實的想法。

或許作者也有著「想要告訴別人卻又不想明說」的心態而寫了這樣的文章,
我們不需要是一個妙筆生花的作家,任誰都能寫出那樣的文章,
而大部分網路上的人們也是以那樣的形式寫作著。

或許我們更不該稱為「寫作」,而是用片段的句子、想法去「紀錄」著。
所以我在這裡,可能是真的這時間讓我悶到有點發慌吧
我正卡在一個該做點事但是又覺得時間不太夠的時空裡
或許依我的個性我一輩子也不會回頭來看這篇文章,
我想要以所謂「意識流」的方式(好吧或許應該說半意識流吧),
紀錄我的愛情思路

OK,提起興趣了吧?我就知道。

不怪你。
人是天生八卦的動物,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,
只要別人說起他或她的愛情故事,就算內容並不有趣,聽眾總會在故事開頭時精神飽滿
一種兔子的耳朵突然豎得很高很高的感覺。

啊,可惜我只能在寫半小時,不過能寫多少就寫多少吧(笑)


先撇開你認不認識我這件事都要先知道一件事情:

我是一個不太相信真愛卻對神話、童話與奇蹟深信不疑的人。
好吧,我不想浪費時間在這件事情上,簡單說一句:
我在一個沒有真愛活著的家庭長大。

ㄜ,我不是說那種沒有人愛的那種,
這篇文章不探討家人之間的愛。
不過對於一個在這樣的家庭生長的少女來說,
愛情會滋潤生命這句話根本就是個屁(欸)

很可悲吧,青春洋溢、二八年華的少女竟然不相信愛情
不過,要說不想談戀愛這件事情也是不可能的。
誰不想被愛?誰不想有那種別人呵護、愛護、擁抱在懷裡的那種感覺?

可是我永遠把自己設立成一個觀察者,不管我有多喜歡多愛「那個人」
好吧,是我活該,誰教我甘願做配角?

但是我不是要說愛情有多麼悲慘,它還是有很美的地方,
我甚至認為它是這個世界最神奇的魔法。它可以改變一個人


哈,對不起,我又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了。
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:「永遠不要相信男人會為了妳改變。」

這句話大概都是拿來警告那些熱戀的女人們的吧,我同意......一半。
是,我的身邊就有一個很糟糕的男人,
我甚至無法相信怎麼會有人願意跟這樣的男人長相思守?瘋了嗎?

可是我是局外人,我似乎沒有立場講這樣的話(聳肩)
或許我可以同意戀愛中的女人都是啞吧跟聾子這句話。
(因為是我說的)


好吧,讓話題回到我身上,免得遭人怨。
我沒談過戀愛。好啦,又要怎麼樣才能真的叫做「談戀愛」呢?
難道暗戀不能算是談戀愛的一種嗎?
我姑且把暗戀列入談戀愛這件事情,免得我接不下去。

讓我們改天再來探討愛跟喜歡的差別。

我第一次對男生產生好感是在小學

(啊咧,圖書館趕人的音樂響起了,竟然是法文香頌歌曲。)
(雖然我回頭想想那能算談戀愛嗎=_=)
噢讓我回頭想想,我在更小的時候好像很喜歡找帥帥的男生玩扮家家酒,這樣算戀愛嗎?

應該是說,開始懂得男生除了可以和女生親親之外對於女生的功能
(啊,我的意識流開始詭異了)

言而總之總而言之,我喜歡上一個男生。


- 待續 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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